一、立戶
二、分戶
三、回國(內(nèi)地)定居落戶登記
1、留學人員恢復戶口
2、獲準加入中國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或者獲準恢復中國國籍的曾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戶口登記
3、華僑回國定居戶口登記
4、原戶籍地在我省的國外中國公民申請回閩落戶登記
5、港澳居民定居內(nèi)地戶口登記
6、臺灣居民定居大陸戶口登記
四、恢復戶口登記
1、公民因判刑已被注銷戶口,現(xiàn)被監(jiān)外執(zhí)行要求恢復戶口
2、軍人被部隊開除軍籍或者除名辦理恢復戶口登記
3、其他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
4、軍人因不合格退出現(xiàn)役辦理恢復戶口登記
5、軍人退伍、復員、轉(zhuǎn)業(yè)恢復戶口
6、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錯誤注銷、長期外出(含婚嫁未遷)注銷、計算機信息丟失等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補錄戶口
7、2003年8月以前因判刑被注銷戶口,刑滿釋放或者假釋恢復戶口
8、宣告死亡注銷戶口后重新出現(xiàn)恢復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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